审计监督范围,是指在规定的审计范围内不得超越审计界限。审计监督范围是审计实施中, 指那些单位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遵照宪法的原则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任何一个有国家资金的单位,都要审计,这是一个制度”的精神。《审计条例》规定的审计监督范围包括:(1)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 (2)国家金融机构;(3)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基本建设单位; (4)国家给予财政拨款或者补贴的其他单位; (5)有国家资产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国内联营企业和其他企业;(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