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废物倾倒是指在国际环境法领域尤其是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中常用的术语。根据1972年12月29日通过的《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第3条的规定,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任何从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海上人工构筑物上有意地倾弃废物或其他物质的行为。任何有意地在海上弃置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海上人工构筑物的行为。但不包括船舶、航空器、平台、其他海上构筑物及其设备正常操作的附带产生废物或其物质处置;并非为了单纯处置物质而在海上放置物质如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等;海底矿物资源勘探、开发、加工所直接产生的或相关的废物或其他物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