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自我教育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通过一定方式使其回顾和总结自己堕入犯罪过程、犯罪的危害,以提高认识和认罪服法的自觉性,激励罪犯积极改选,弃旧立新的过程。罪犯人监后,在灌输法律知识和新的社会主义思想观念时,引导罪犯联系自己的犯罪事实,回忆自己走上犯罪的教训,分析其犯罪的原因,以及所造成的危害,从中吸取教训,反省错误,启发罪犯自觉自愿进行自我教育,是促使罪犯认罪服法的必经途径。教育影响和自我教育的关系在教育改造罪犯的过程中,管教人员按照一定的教育目的,采取一定的教育措施和教育方法,组织一定的教育内容对罪犯的心理给予积极的影响,这是改造罪犯的一般途径。这种教育影响是一种进攻性和强制性的定向教育,它可以使得罪犯思想转化其有定向性和目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