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教育委员会是美国各州公共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以 1784 年建立的纽约州教育委员会为最早,后各州普遍建立。在调查和报告各地教育情况,推进美国公共教育制度及师范教育的发展等方面起重要作用。成为法定的州教育决策机关、联邦政府与学区联系的桥梁。主要职责:在州政府的领导与监督下,依据州立法机关通过的教育法规,确定州初等和中等教育政策及制定教育发展计划,指导和协助学区完成教育计划,批准教育预算,征收教育税,分配教育资金,确立学校、教员、教学的一般标准,收集和散发各种资料,指派州教育督学及组织必要的教育研究等,多方面监督、指导全州公立学校。亦可向下属学区提出建议,或将部分教育权力委托给学区。成员 5人~9人,经任命或选举产生,一般任期约 6年,具体情况因州而异。下设教育厅作为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