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管理是国家有关部门对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进行的管理制度和行为。中国对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实行许可证制度。外商在中国销售计量器具须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型式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计量器具的销售实施监督检查。禁止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计量管理是国家为统一计量单位,保证全国的量值准确可靠,而对计量工具的使用、检定、制造、修理、销售等行为进行的各种管理工作。依其内容和形式可分为两种模式:(1)苏联等国对几乎所有计量器具都列入计量管理范围。(2)美、日、西欧等国对涉及人民消费、人身安全与健康、社会经济秩序、环境保护等计量器具列入法制计量管理,其余各类测量仪器、工业、科研、国防部门使用的计量器具,大都实行自愿送检办法,政府不作强制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