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朝的行政区划沿袭了两汉及三国。设州郡县乡亭五级。晋朝统一孙吴后,将汉朝的十三州改为十州。继续承袭了东汉末年奠定的州、郡、县三级制。晋武帝结束了三国时期近百年的战乱,于是对天下州郡重新进行合并划分,但是基本保留了三国的州制,对于原蜀汉和辽东等较难管控的地区实行进一步的划分,建立了十九个州。但是西晋的统一十分短暂,仅三十多年后就面临灭亡的局面,在此期间又分出了两个州,最终灭亡时共有二十一州。东晋政区袭承西晋,也是实行州郡县三级制。但是其州郡越分越多,辖区缩小。西晋末年,大量流民南渡,东晋为了安抚侨民及侨姓世族,以原籍州郡县名寄治别处,而无实地,此即侨州郡县。等到安定后实施土断,使其州郡领有实地,户籍和赋役与一般州郡县相同。三国时魏有十二州,吴有四州,蜀汉有一州,西晋将吴、魏分治的荆州、扬州合并,得十五州。晋武帝从原凉州中分出了秦州,从益州分出了梁州、宁州,从幽州分出了平州,共计十九州。晋惠帝分荆、扬置江州,晋怀帝分荆、江、广三州置湘州,最终得二十一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