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群因素论,是指一种智力结构理论。美国心理学家瑟斯顿20世纪20年代提出。他曾用由56个分测验构成的一组测验对多名大学生进行测试,然后用因素分析的方法发现智力由7种因素组成。他把这7种因素称为7种基本心理能力:(1)言语理解:了解词语意义的能力;(2)语词流畅:迅速选择同义词或近义词的能力;(3)计算:正确而迅速解答数学问题的能力;(4)空间知觉:运用感知经验正确判断空间方向及各种关系的能力;(5)记忆:对事物强记的能力;(6)知觉速度:迅速而正确地抓住细节和分辨异同的能力;(7)推理:从特殊事例中发现抽象规则的能力。最初他认为这7种基本能力在功能上彼此独立,但后来发现它们之间有着显著的相关。在智力的各种定义中,心理学家都把智力看作能力,这意味着智力是人的一种稳固的心里特征特征。但是,智力是怎样组织和构成的,它是反映在各种智力作业中的单一完整的能力,还是为数不多的、主要的、相对独立的能力,或是由大量特殊的、互不相同的能力所组成。心理学家通过心理测验,以因素分析为主要研究方法,从理论和实验两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在历史上有比较流行的5种主要的理论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