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明星(Film and Television Star),艺术学-影视学-影视表演-〔表演艺术〕,在影视艺术中取得一定表演成就并在观众中具有票房和收视率号召力的男女演员。简称明星。在美国,从商业角度出发,凡是具有一流演技的男女演员,都被称作明星。一些西方国家把拥有大量观众、能为影视产品赚取巨大利润的演员称作明星。但获得明星称号,并不意味着演员在表演艺术上具有很深的造诣。1896年,G.梅里爱成立电影制片公司,最早采用“影视明星”一词。好莱坞创始人之一A.楚柯尔创建的“名演员公司”选用优秀的电影演员获得成功后,该词开始盛行。在电影诞生之初,观众连演员的名字都不知道,电影公司也不愿让观众知道,因为他们怕演员的知名度提高后,会索要更高的片酬。当观众熟悉某演员后,常以演员扮演的角色或他们所属的公司名来称呼。1910年,美国环球影片公司老板K.力默尔发现某些演员主演的影片总是拥有大群观众,电影公司可以利用演员知名度向影院加价。于是他打破常规,聘用一名当红女演员,给她提高酬金,同时赋予她在银幕上使用自己名字的权利。从此,观众得知银幕上那位迷人的被称作“比沃格拉夫女郎”的演员真名是F.劳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