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语言(media languages),文学-语言文字-社会语言学-变异社会语言学-语言变体-功能变体,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媒体语言是指媒体中使用的语言和文字。广义上,媒体中使用的文字、有声语言、副语言、体态语、音响等都可以看作是媒体语言。狭义上的媒体语言,根据媒体的类型,可以将媒体语言分为报刊语言、广播语言、电视语言和网络语言四类。语言媒体中使用的文字、有声语言、副语言、体态语、音响等都可以看作广义上的媒体语言。还有一种更为广义的界定:媒体语言包括媒体传播的符号系统,除了上述媒体以语言形式为代表的具象符号系统以外,还包括了色彩语言、服饰语言、空间语言等抽象符号系统。一个关于奥运专题的报纸版面“媒体语言”应与“新闻语言”(参见“新闻语言学”)相区别。两个概念互有交叉,不尽相同:媒体语言着眼于语言输出的媒介,一种媒介输出的语言既可能是新闻语言,也可能是广告语言等;新闻语言着眼于语言输出的形式,一种新闻语言可以通过不同媒体输出。媒体语言的特点:①传播范围广。媒体语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四种媒体的互补和融合,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了各类型受众的获取信息的需求。②传播速度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