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塔质(Gestalt-Property),艺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学相关学科-艺术心理学,格式塔心理学核心术语。又称完形质。心理学家用格式塔质来指称一种人类心理世界中经由知觉建构或者组织的“形”,又被称为“经验中的整体”。奥地利心理学家C.von厄伦-菲尔斯(Christian von Ehren-fels)于1890年首次使用这一术语,后被格式塔心理学家们丰富和完善,主张每一个格式塔都具有一定的质,作为整体的格式塔的“绝对刺激值”并不等于其各部分刺激值之和,而是大于它,这种质的规定性使格式塔体现出某种稳定的特征和完整性。将格式塔质用于艺术领域形成了“异质同构论”或称“心物同形论”,R.阿恩海姆认为事物的形体结构与人的感知觉组织活动、人的情感以及人的生理、心理结构之间存在一种互相对应的关系,当几种不同领域的“力”的作用模式达到结构上一致的时候,就可能激起审美主体的情感体验,即艺术品的形式结构与欣赏者的心理结构之间有一种因果关系,它们之间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力的结构形式。例如某一首音乐乐曲慷慨悲凉,不是因为审美主体的“移情”,而是音乐本身的结构形式和主体凄楚的心理形态有相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