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制度(kinship system),法学-民族学-民族学-民族学-〔社会制度〕-〔家庭婚姻〕-家庭-亲属制度,反映人们的亲属关系以及代表这些亲属关系称谓的一种社会规范。又称亲属称谓制度。在原始社会中,包括人们的血亲和姻亲在内的亲属称谓,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是一种完全确定的、有相互义务的称呼,对维护整个社会秩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亲属制度记录了不同历史发展时期相应的家庭形式的亲属关系,证明了不同国度根本没有历史联系的地方存在过制度相同的家庭形式。 美国民族学家L.H.摩尔根是亲属制度研究的开创者。他发现易洛魁印第安人的亲属称谓同他们的婚姻家庭制度有很大差异,而且,这种亲属称谓在美洲许多操不同方言的原住民中普遍存在。他运用调查表格的方式,搜集、分析了世界上许多民族的大量亲属制资料,推衍出人类家庭形式的发展历史: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在家庭产生之前,人们处于杂交的原始状态。从而解开了易洛魁人奉行的同他们的实际家庭关系相矛盾的亲属制度的谜。 摩尔根确立了以亲属制度追溯家庭形式的理论和方法。他认为,家庭形式与亲属制度之间有着本质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