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物证(oil or fat physical evidence),工学-公安技术-刑事科学技术,与案件有关的油脂类物质,一般以液体油、油斑痕或油污三种形式存在。油脂是一类重要的有机化合物,按来源可分为矿物油、动植物油和香精油三类,一般常温下聚集状态为液态的称为油,为固态或半固态的称为脂。矿物油是从天然原油中提炼生产出的油状物质的总称,由石油在不同温度下分馏而获得,分为轻质矿物油和重质矿物油两大类。轻质矿物油如汽油、煤油、柴油,沸点较低;重质矿物油如润滑油脂、沥青等,沸点较高。矿物油是各种烃类化合物的混合物。动物油脂来源于动物体内腔和皮下的脂肪,植物油脂主要来源于植物种子中,如各类食用油,动植物油脂的主要成分是各种高级脂肪酸甘油酯。香精油是液态的香精或香精溶液,具有一定气味和挥发性。香精油可作为香料用于各类化妆品和洗涤剂中,也可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各类饮料和食品中。油脂物证的特点是组成复杂、组分不稳定且容易被污染,往往是以油痕斑迹的形式附着在不同的载体上或混杂在其他物质中。污染物可能来自周围环境、接触物等,且油脂是很多物质的溶剂,可以将载体上的一些成分溶解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