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权力(the Fourth Estate),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传播社会学-〔基本理论〕,西方社会关于新闻传播媒体在社会中地位的比喻。一般认为,“第四权力”所体现的思想建立在18世纪法国启蒙学者孟德斯鸠提出的“三权分立”的基础上,18~19世纪的美国政治家T.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关于新闻媒体与政府关系的论述,为“第四权力”的说法奠定了认识前提。1787年英国国会举行会议时,政治家E.伯克在会上称记者为“第四阶级”。此后,“第四等级”“第四权力”成为西方新闻界的口头禅。美国1923年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关于“芝加哥市对《芝加哥论坛报》案”的判决确定了报纸批评政府的绝对权利原则。20世纪以来一系列的法律保障,使美国新闻界享有了更大的自主权。19世纪中叶以后,美国、英国等西方主要国家的新闻传播业从政党报刊向商业报刊转变,这是“第四权力”的比喻得以出现和流行的背景。新闻传播媒介从此成为社会中一种相对独立的力量,但由于新闻传播媒体与各种政治权力之间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媒体地位“第四权力”的比喻不断受到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