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work at height),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技术与工程〕-建筑安全-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米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在建筑业中涉及高处作业的范围相当广泛。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根据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的规定,高处作业的分级为:①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高处作业;②在5~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③在15~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④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包括:①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对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②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衣着轻便整齐、紧口,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等。③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随主体工程增高及时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