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神法道(To integrate the mind and the Way),艺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理论-概念,中国艺术概念。出自南朝宋宗炳《画山水序》。《画山水序》云:“夫圣人以神法道,而贤者通。山水以形媚道,而仁者乐。”“以神法道”与“含道映物”内在逻辑是一致的,主体的指向都是“圣人”,同时内在于“道”,因为圣人是无心而含道,贤者是虚心而问理。圣人是心智神力与道合一,以心神法之于道。故此,“以神法道”乃是圣人之作为,直接超越形而下物象的羁绊,无所待、无所依。《庄子·知北游》中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以神法道”中的“神”,是指主观精神和心灵智慧。宗炳在《画山水序》中论述山水画创作思维和功能时,多次用到“神”的概念,如“神本无端”,创作中的精神活动是自由自在的,没有明确的头绪可以掌握。论到山水画的功能是:“畅神而已,神之所畅,孰有先焉。”即山水画可以使观众心神畅快。宗炳以神法道之神,就是指圣人的一种高级的精神活动。圣人以其心志和精神师法道,亦即用心智去感悟道之自然本质,把握道之自然规律,而让贤人达士能学习和融会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