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national forest),农学-林业-﹝湿地与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IUCN保护地分类系统,美国联邦保护地体系中由森林保护区发展演变而来的保护地。美国第一个森林保护区是1891年由总统B.哈里森下令批建的。森林保护区最初由美国内政部下属的土地总局林业司负责管理。1905年,美国农业部组建了美国林务局,并正式开始接管森林保护区。1907年,森林保护区更名为国家森林。美国林务局的管理宗旨就是维持国家森林体系内所有土地的健康、生物多样性和生产力。其主要管理活动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伐木、放牧、流域保护和游憩等。不同于国家公园,国家森林可以获取自然资源,许多情况下甚至是积极鼓励的。国家森林类似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保护地分类体系中的Ⅵ类(受管理的资源保护地)。1891~1907年,森林保护区主要划建在美国的西部地区;而1910~1950年,国家森林则主要划建在美国的东部地区。1976年之前,美国总统有权在联邦土地上划建国家森林。1976年之后,在美国,只有国会才有权建立新的国家森林和调整已建国家森林的边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