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规划(social planning),法学-社会学-社会学理论-〔基本范畴〕-〔社会变迁〕-社会进步-社会规划,对一定时期内社会发展目标及其实现手段的总体部署。社会规划是依据社会目标进行社会管理的科学手段。现代社会系统的复杂性和相互依赖性,迫切需要为了共同的目标而指导和控制社会发展过程。指导和控制社会发展的思想古已有之,但真正科学的社会规划是20世纪以后才出现的。美国社会学家L.F.沃德认为,协同作用是社会结构形成、平衡和发展过程中的主要因素,它可将对立的社会力量塑造成新的形式,并按照工程程序发展出促进共同福利的措施。美国社会学家A.埃齐奥尼[注]也指出,许多现代社会正在力求成为“掌握自己命运”的“积极社会”,它们具有进行社会规划的强大政治能力和技术能力。社会规划分为远期、中期和短期3种。一般包括一定时期内社会发展的性质与方向、社会发展速度与规模、社会发展的空间布局和时间布局,以及实现社会发展设想的初步计划。它要求根据人力、物力、资源和社会环境,对社会系统的总体发展进行优化选择,实现经济、科技、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