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environmental regulation),经济学-经济学-规制经济学-社会性规制,由于环境的共用品性质和环境污染的外部性,由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制定的,影响排污单位做出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或制度。属于社会性规制。概念发展对于环境规制的概念,学术界经历了一个不断演进的认识过程,最初认为环境规制是政府以非市场途径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基于禁令、许可证制等直接干预的方式,其直接表现是环境标准制定与执行由政府一手操办,市场和企业在严格的环境规制过程中没有其他选择的余地。随后,以环境税、补贴、押金返还等经济刺激手段逐步得到应用,环境规制概念的外延由此扩展为政府对环境资源利用直接或间接的干预,包括行政法规、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政策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环境规制的概念外延继续扩充为: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和自愿型环境规制。此外,隐性环境规制的概念近年来也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①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是立法或行政部门制定的,直接影响污染物排放单位做出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