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人口(employed population),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口与发展,在劳动年龄内,从事一定社会劳动或经营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又称就业人口。国际劳工组织根据第13届国际劳工统计大会通过的《关于经济活动人口、就业、失业及不充分就业统计的决议》,将在业人员界定为:在参照期内从事任何一种工作以获取薪酬或利润(或实物报酬)的人员,或者在此期间生病、休假或产生争议等理由而暂时脱离工作岗位的人员。在规定年龄之内,符合以下条件者通常都属于在业人员:①正在工作的人,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从事有报酬或收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工作人员;②有正式的工作附属关系,但临时因疾病、受伤、休假、受教育或培训、劳动争议等不工作的人,以及单位因各种原因如恶劣天气、机械或电力故障、缺乏原材料或燃料等而临时停工的人;③雇主和自营人员,或正在协助家庭经营企业或农场而不领取报酬的家属人员;④已办理离休、退休、退职手续,但又再次从业(有酬和自营等各种方式)的人员。因在劳动年龄界定上的差异,不同国家对于在业人口的界定也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