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姻理论(alliance theory),法学-社会学-社会人类学-人类学-〔人类学基本概念〕-宗族-婚姻,主要用于解释乱伦禁忌、婚姻制度和相关亲属称谓制度的人类学理论。C.列维-斯特劳斯基于M.莫斯1925年发表于法国《社会学年鉴》的《礼物:古式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一文对外婚制的描述,于1949年出版的《亲属关系的基本结构》一书中提出了联姻理论。列维-斯特劳斯认为早期人类生活在封闭的、小规模的聚落中,乱伦禁忌迫使人们选择在聚落间交换女人,外婚制就是这种交换的固定规则,也是亲属制度的基本形态,并由此实现了族群社会的联合。L.杜蒙在列维-斯特劳斯之后也提出了较为接近的“由婚姻而联合的理论”。列维-斯特劳斯据社会集团间的女性的交换形式将外婚制区分为基本制度和复杂制度:①基本制度分为直接交换和间接交换。这些集团的社会组织形式主要为半族和氏族,其成员的群体归属由单一性别传承,或为母系或为父系,即所谓单系继嗣群。直接交换是两个外婚单元彼此嫁女,澳大利亚土著的外婚制(四分和八分体系)即为直接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