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重审(replay retrial),文学-新闻学-新闻体制-媒体制度-媒体制度-新闻审查制度,中国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播出机构对于重新播放的节目进行审查的制度。1997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进行播前审查,重播重审。2004年,辽宁省阜新蒙医药研究所的几位社会监督员上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反映有电视台播出的影视作品中出现“蒙古大夫”等贬低和丑化的内容,引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此事。同年6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严格重播重审的通知》,强调各影视节目制作机构要加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涉及民族问题的各类节目的制作;各级广播影视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必要的管理制度,明晰管理职责;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严格执行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进行播前审查和重播重审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好播出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