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雇佣性(Employability),管理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口资源-劳动关系-雇佣-可雇佣性,个体适合雇佣的特征、品质或者能力,以及个体在多大程度上容易被雇佣并维持雇佣的状态。可雇佣性源于英文“Imployability”,最早是由英国学者贝弗里奇于1909年提出。他认为可雇佣能力的目的在于判断人们特别是失业者是否具有劳动能力。在2O世纪初期,可雇佣能力这个概念在世界范围内的被关注度并不高。但到20世纪60年代,国际上许多学者和权威机构开始对可雇佣能力和可雇佣技能进行研究。employability是employable这个词的名词形式,被界定为是个人品质(包括自我效能感和其他个人特性)、各种技能(包括如沟通等具体技能和解决问题等一般技能)和学科理解(主要指开发、分析、探索和挑战知识体系,是知识和技能的交互理解)的有机结合。对雇主而言,可雇佣性表现为拥有资本的方法,个人环境和他们找寻工作的劳动力市场的联系。总体而言,可雇佣性是一种与职业相关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