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批办(approval to proposal official records),管理学-档案学-现代文件-公文处理-公文词语,由机关或部门的负责人对文件的办理提出最终处理意见的决策性活动。批办是各级领导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获取信息的重要方式,也是强化办文领导与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公文批办应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即不同层次负责人根据自身的职权范围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地批办公文。旨在充分发挥各层级批办人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领导批办公文的效率。批办公文时应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①按常规传送的例行公文,可在年初做一次性批办,以后依此办理。②已有具体请示事项或拟办意见中已提出具体办理方案的,主批人应当签批明确的意见,注明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③对非常规性公文,应认真研究内容,提出相应的、准确的批办意见。④批办人因故不能批办公文时,应及时委托或授权其他领导人批办,以免公文积压,影响办文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