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许可(cross licensing),经济学-经济学-工业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概念〕-专利-许可,专利权人之间相互授权对方在一定期限内有偿或无偿使用自己的一项或多项专利。实质与特征交叉许可实质是双方在互惠互利基础上,相互交换专利技术使用权。交叉许可具有以下特征:①交叉许可属于双方互惠性的许可,不涉及对第三方的共同许可问题。当事人为享有专利权的权利所有人双方,即便是多方当事人之间签订协议对各自所持有的专利权进行许可,也是在具体的各个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进行专利权的许可。②交叉许可的技术是双方当事人在某一领域的多项现有专利技术或在协议有效期内开发出来的新技术。③交叉许可涉及的是专利使用权利的转让,而非技术的转让。即专利的所有权人不因提供许可而发生转让。④交叉许可应当建立在非歧视的基础之上且通常不需要支付许可费。如果双方专利价值大体相等,那么一般免费相互许可;如果两者的技术效果或者经济价值差距较大,也可以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