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农场(private farm),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业生产经营形式-生产组织-农场,从事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活动的家庭或拥有税号的私人企业家经营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私营农场通过占有一定的生产要素来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私营农场具有以下特征:①由私人筹集经营资金,承担经济责任,自负盈亏;②经营者拥有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对农场的生产经营有决定权;③存在着农业资本家、土地所有者、农业工人三个阶级。土地私有制是私营农场存在的重要前提,在14世纪,英国的“圈地运动”瓦解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确立起土地私有制,出现了私营农场的萌芽,到16世纪,英国已形成农业资本家阶级。到了近代,随着大工业的发展,以及机器和科学技术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私营农场的发展更加迅速,在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生产中,私营农场是最主要的农业经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