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environmental governance),工学-环境科学-环境管理学-环境社会学-环境治理,政府机构、公民社会和企业机构通过正式或非正式机制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控制污染及解决环境纠纷。传统的环境治理指20世纪后半叶以来针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破坏的末端治理或源头治理,如“三废”治理、污水治理、草原生态恢复治理等。现代环境治理系指在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持续利用中,环境福祉的利益相关者们通过确定谁来进行环境决策和如何决策,谁来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达到一定的环境绩效、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并力求绩效的最大化和可持续性。与环境管理不同,环境治理是对环境管理的改进和创新,突出表现在环境治理的主体、结构、机制和实施方式等方面。例如,在实施方式上,环境治理更讲究多元化,实施方式多样化,包括合作与参与、合作式参与和参与式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