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厂(water reclaimed plant),工学-水利工程-〔城乡供水与排水〕-〔城乡排水与污水处理〕-城镇污水处理,生产可再生利用水的水处理厂。再生水是指污水经适当的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以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供利用的水。按照再生水厂与污水处理厂结合的形式,再生水厂分为合建式和分建式。合建式是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处理在同一个厂区内布置建设,水处理设施组成与污水处理厂类似,出水的水质满足再生利用要求,新建的再生水厂基本属于合建式。分建式是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处理分别在两个厂区布置建设,再生水厂引入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进行再生处理,再生水厂内不再建设污水的一级、二级处理设施,只建设使水质达到利用要求的再生水处理设施,对于已有污水处理厂出水再生处理一般采用分建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