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团体(old age group),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服务机构,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建立的以满足老年人的社会需求,开展老年人社会工作为目标的社会团体。老年团体有3类:①受政府委托,以政策倡导和贯彻落实老龄政策为主要工作方向的非政府组织,如中国老龄协会、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等。②以老年人为主体的,以维护老年人权益并开展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组织,如老年人协会、老年大学等。③以延续已退休老年知识分子的专业生命,为国家和社会发挥余热为目标的专业老年组织,兼有行业性质,如老专家协会、老教授协会等。现在活跃在基层社区的各种老年人文体康乐组织,按社会科学的定义,其性质也是社会团体,但其只在基层政府注册,无须履行登记手续,因此是准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