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毒性(ocular toxicity),医学-现代医学-预防医学领域-卫生学-毒理学-靶器官毒理,外源化学物对眼和视觉系统产生的毒性效应。作为一个视觉器官,眼有独特的组织构造和结构特征,其功能依赖于各层次组织的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外源化学物对眼的毒性,可以是直接眼球局部暴露或以眼作为靶器官的作用结果。眼不同部位的化学物暴露途径和毒性有一定差别。①角膜和结膜损伤。主要来自外源化学物的直接局部暴露或通过泪液扩散,如空气中颗粒物或化学污染物暴露、有机溶剂、洗涤剂溅洒等。也有一些化学物非局部暴露也可导致角膜损伤,如米帕林、氯喹等。角膜和结膜炎及细小浅表损伤可痊愈,较严重损伤会导致角膜浑浊、穿孔。紫外线辐射也可直接造成眼角膜的损伤。②虹膜、睫状体损伤。外源化学物通过血液循环可到达虹膜、睫状体,引起炎症反应,包括白细胞、纤维蛋白和血清蛋白等从血管漏出,可能发生纤维细胞转化。虹膜炎可阻碍房水畅流、增加眼内压,严重的导致青光眼。③晶状体损伤。药物或化学物通过房水与晶状体接触,其病变就是晶状体浑浊或白内障。引起此损伤的化学物如三硝基甲苯、萘、皮质类固醇、铊等,以及X射线等电离辐射、紫外线等物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