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poor village; poverty-stricken village),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发展-贫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贫困人口集中、贫困发生率高,并由国家和地方扶贫部门认定的行政村。是中国区域扶贫开发的主要对象之一。2001年开始,中国将贫困村作为区域扶贫开发的重点对象,并以整村推进的方式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多方面的扶持。按照“省负总责”的要求,由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省贫困村的规模,并由省扶贫办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在总规模控制下,贫困村的认定由村民委员会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然后报省扶贫办备案。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实施期间,全国共确定了15万个贫困村,并分批实施了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整村推进项目。2011~2020年新的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实施和脱贫攻坚期间,全国共确定了12.8万个贫困村,并实施了整村推进、产业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等综合性扶贫项目。各级政府对贫困村进行驻村帮扶,派遣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协助村里进行精准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