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埭税(A taxation imposed on waterborne freights during the Eastern Jin and Southern Dynasties),历史学-中国历史-魏晋南北朝史-典章制度-津埭税,中国东晋、南朝时期对水路货物运输征收的税目。东晋、南朝时期,朝廷财政除正常赋役外,较大程度上倚仗商品交易税的收入。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均需文券,官府依此征税,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不立文券者,亦随物所堪,征收百分之四的交易税,称散估,津埭税亦是其中一项。津埭设置以都城建康(今江苏南京)附近的石头津与方山埭最为典型,石头津位于建康城西,控扼秦淮水入江口,因在石头城前,故名。来自长江中上游的船只进入建康江面后,必须进入支流秦淮河才能靠岸停泊。方山埭位于建康东南方山下,因长江下游潮汐风浪较大,不便行船,孙吴时开破冈渎,通过筑埭提高水位的方法,打通了建康通往三吴地区的运河。破冈渎上下共建14埭,方山埭是三吴来船到达建康的终点,设有方山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