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后(deputy commander),历史学-中国历史-隋唐五代史-[典章制度]-[职官制度],中国唐代节度使、观察使缺位时设置的代理职称。又称留后使。唐开元(713~741)时,宰相或大臣遥领节度使,节度使出征或入朝,常置留后知节度事,以后成为惯例。安史之乱后,藩镇跋扈,河北三镇和淄青、淮西诸镇的节度使不服朝命,遇事或年老不能任事,常以子弟或亲信代行职务,称节度留后或观察留后;也有节度使、观察使死后或缺位,军中拥立他的子弟或大将为留后的。事后强迫朝廷补行任命,正授节度使、观察使;有时朝廷拒绝承认,或另授节度使,往往导致战争。五代仍沿唐制。北宋置节度观察留后,为武臣加官虚衔。宋政和七年(1117),改名承宣使。此外,唐代进奏院初置时称上都留后院或上都邸务留后院,主其事者称留后使。大历十二年(777),改为上都进奏院官。 唐盐铁转运使还在一些重要地方派驻留后,管理一方事务。扬子(今江苏扬州南)和江陵置留后院,由副使主管,称为“扬子留后”“江陵留后”或“江淮留后”。若本使驻扬子,则副使留京师,称“上都留后”,还有“东都留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