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先殿祭制是礼制名。清代皇帝祭祀祖宗的制度。顺治十三年(1656) 诏令于宫内景运门外东北隅建造奉先殿,奉先殿祭祀与大祀中的太庙享祀相似,所祭祀者是清朝历代帝王及王后。清制, 凡元旦、冬至、除夕、万寿圣节、每月朔望日,均奉神位于殿前,皇帝亲行礼, 所供献祭品, 如太庙大享制。惟立春、上元日、四月初八日、端午、重阳等寻常节日及国忌日、清明节、霜降、十月初一日,属哀恭期,皇帝亲祭,不赞礼,不奏乐。凡上徽号、册立、御经筵、耕耤、谒陵、巡狩、回銮等事, 亦遣官告祭。凡常例供献,祭于后殿。各月以应时食品供奉。按定制,正月为鲤鱼、青韭、鸭蛋, 二月为莴苣、菠菜、小葱、芹菜、鳜鱼等。每年七月以常供。四月初八日、七月十五日陈设素果。此外,每天均供奉汤、饭、果、肉。每享太庙毕,亦于奉先殿行礼, 上香烛。行祀奉先殿, 若亲享, 其仪为:前三日致斋;前一日掌仪司进祝版,割牲、瘗毛血,洗洁祭品;届日晨,由府官奉神位安于座位;届时,皇帝穿衮服,出宫,至诚肃门降舆,入左门,盥毕,就拜位,然后在太祖香案上香,行三跪九叩礼,祀献后,读祝,亚献、终献毕,请神还寝室, 帝复行三跪九叩礼, 祝制送燎所。礼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