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责任制是明确规定全厂各部门、各环节以及每一个人在质量工作上的具体任务、责任、要求和权力,以保证产品质量的一种责任制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和健全各级行政领导、职能机构和工人的质量责任制,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企业厂长 (经理) 对本企业的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2) 总工程师对新产品的研制、生产,对产品质量开发计划的编制和解决产品质量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负责,并协助厂长 (经理) 促使各项质量计划的实现。(3) 生产车间和班组对本车间和本班组生产的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4) 生产工人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操作者要严格遵守工艺规程,按图纸进行加工,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主动隔离废、次品,防止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5) 除专职质量管理部门具有质量管理职能,应明确其质量责任外,各个职能部门都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明确质量责任,承担相应的质量管理任务,组织好与本部门有关的质量管理工作。质量责任制是指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一种责任制度,是搞好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在质量责任制中,应明确规定企业每个人在质量工作上的责任、权限与物质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