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问题》是美国法学家理查德·A·波斯纳创作的法学著作,于1990年首次出版。《法理学问题》一书中,波斯纳总结了自己近20年的研究成果,并进一步对“法治论者”和“怀疑论者”争论的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中派生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并从法律的认识论、本体论、解释以及价值论等四个角度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力图为法律建立一个令人满意的哲学基础。同时还对“新传统主义”法理学进行了批判。《法理学问题》是一部适时的、反映了当代西方特别是美国法理学现状的著作。尽管该书本身不是一部后现代的法学著作,但其中渗透了后现代的观点,充满了后现代思潮影响下的法学思想与传统法学思想之间的论战。《法理学问题》分为5篇15章,主要内容涉及法学的认识论、法律的本体论,对法律解释的再思考实质正义以及传统主义等法学理论的课题。而关于“实质正义”的研究将重点从形而上学的阐释学转到道德和政治上来。它考察了各种引导法律研究的包罗一 切的正义概念,关于校正正义和财富最大化,女权主义和激进公有社会论,平均主义,自然权利和市民共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