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计算投资及其他需求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根据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的有关数据,计算GDP和社会总需求各组成部分,即消费(最终消费)、投资(固定资本形成)、存货(存货增加)及净出口(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的年度实际增量;计算社会总需求各组成部分年度实际增长额占当年GDP实际增量的比重,其含义为:如果以GDP的年度实际增量为百分之百,则该比重即为该总需求组成部分对年度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换句话说,投资等各需求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可以简单地通过计算该要素实际增量占GDP实际增量的百分比获得。计算社会总需求诸要素年度实际增长额占当年GDP实际增量的比重与年度实际经济增长率的乘积,其结果即为年度经济增长率中各要素的贡献值。表一用1996年的实际数据举例说明上述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