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制度按照各政党所获选票数在总票数中所占比例分配议员席位。此制与名单提名相结合,以大选区制为基础,一轮投票就可以得出结果。但由于选民是投各政党所提候选人的票,所以必须先统计各政党所得选票总数,再按比例分配议员席位。比例代表制分配议席的方法很复杂,其基本特点是,首先确定产生一个席位所需要的票数即当选基数(又称当选商数),然后用当选基数去除各政党所得的票数,得出各政党应得的议席分配数。具体方法有自然限额法(又称海尔限额法)、最大残数法、最大均数法(又称东特法)等。比例代表制使各政党所得选票和所得席位成正比,有利小党发展而且比较客观反映政治组织的实力,但同时容易滋生激进情绪。相对于多数制,是三权分立体制中议会选举中分配议席的两种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