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主体性”理论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再复最先阐发。其主要内容为:人的主体性分为实践主体和精神主体两个方面,前者是指人在实践过程中与实践对象建立主客体的关系,是作为一种主体而存在的,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行动的,此时的人是实践的主体;后者则是人在认识过程中与认识对象建立主客体关系,人作为主体而存在,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思考和认识的,此时的人是精神主体。“文学主体性”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得到发展,20世纪90年代走向衰落。“文学主体性”概念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前还未诞生,因此,本文针对新时期的20世纪80年代中期“文学主体性”理论的提出和90年代主体性的失落,系统地、详实地概述两个阶段文学主体性发生、发展的基本情况,并从当今中国文学自觉意识、主体精神普遍弱化和过于追求审美自由的文学现实中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