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美是客观事物外观形式的美。包括线、形、色、光、声、质等外形因素和将这些因素按一定规律组合起来,以表现内容的结构等。从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到亚里士多德,再到黑格尔、荷迦兹等都对形式美做了探讨,但都存在割裂内容与形式的倾向。马克思主义对形式美做了科学的分析。认为色彩、线条、形态等本是现实事物的一些属性,按照一定规律组合起来,就具有了审美意义,其组合规律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总体组合规则,即和谐,要求达到多样统一;二是各部分组合规律,主要平衡、对比、对称、整齐、比例、节奏、宾主、参差等。艺术作品中的形式美,是一切艺术形式中普遍具有的一种非独立的艺术因素。形式美与内容美密切联系,一切美的内容都必须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