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梅,女,汉族,1957年3月生,江苏如东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全国模范检察官,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9年,林志梅进入检察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内勤,预防处副处长、预防处林志梅处长。林志梅从检34年(截至2013年3月)特别是从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17年来,完成了近10件全国一流的职务犯罪预防大事,探索了以"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侦防一体化、百项重大工程预防、百家预防大宣讲、预防理论系列研究和运用"为代表的南京预防模式,为服务和保障南京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