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教育,①中国封建社会主要有伊斯兰教经堂教育、藏传佛教(即喇嘛教)寺院教育、小乘佛教缅寺教育以及少数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教堂教育。具有时间长、影响广、自成体系等特点。既研究、传播宗教教义,进行各种宗教活动, 也传授社会文化知识,形成宗教与教育合二而一的体系。由于信仰的教派不同,伊斯兰教经堂教育又分回族经堂教育和新疆地区其他各民族的寺院教育。19世纪前,回族经堂教育以清真寺为校舍的办学形式,与中国传统私塾教育形式相结合,以设帐讲学,培养中、高级人才为主要手段。20世纪后, 逐步形成新式宗教学校教育。新疆地区以畜牧业为主的民族,清真寺较少, 以农业为主的民族,宗教学校较多,多依附于清真寺。伊斯兰教宗教教育的主要课程和内容是:伊斯兰宗教仪式、祈祷文、阿拉伯字母、《古兰经》节要或全文、宗教诗和伊斯兰教教规等。学习年限长短不一,均分初、中、高三个阶段,以培养宗教职业者为目标。藏族佛教寺院教育集宗教、文化、教育、出版、医药于一身。寺院的扎仓(学院)为专设教育机构,培养各级各类知识分子和宗教人士,并附设印经院,印刷出版文学、艺术、哲学、逻辑、历算、医学等各科目书籍,供各扎仓学僧学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