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冲突是行为人同时负有几种义务而不能兼顾时,如果因为履行较髙或同等义务,而被迫不履行其他义务的行为,应阻却违法性。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中的一种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义务冲突有以下三种情况:(1)作为义务与作为义务的冲突。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作为义务同时出现,行为人如履行其中一个义务,必须违背其他义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应当选择重要的义务或同等重要的义务履行,才阻却违法性。如果行为履行次要的义务,而放弃重要的义务,不阻却违法性。(2) 作为义务与不为义务的冲突。即行为人如果履行其作为义务而从事救助行为,同时必将危及或者损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就形成了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的冲突。这种情况下,应按照紧急避险对待。(3) 作为义务与自身利益的冲突。即行为人履行其作为义务,则会侵害自身的合法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履行其作为义务,所导致的不能保护的利益显然小于自身利益的,应阻却违法性;反之,则不阻却违法性。譬如父亲见两名幼子同时溺水,在情况危急之下,其仅能救出其中之一,该父亲对于其二子负有同时救助之义务,但其履行其中之一时,势必无法同时履行另一义务,即为适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