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县志》断限上限为1840年,为保持史实的连续性、完整性,有些内容适当上溯、下限定于1999年,大事记延至2000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以志为主。内容包括行政区域、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电业、交通、邮政电信、商业、粮油、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管理、城乡建设、政权·政协、政党·群团、劳动·人事、军事、公安·司法、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医药、体育、风俗·宗教、方言谣谚、人物、附录及大事记三十二部分组成。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郯城修志始于明代。明万历十三年(1585)县令颜若愚主修首部《郯城县志》。清康熙十二年 (1673) ,知县张三俊、冯可参修成第二部《郯城县志》;乾隆二十八年(1763),知县王植、张金城重修县志;嘉庆十五年(1810),知县吴楷完成《续修郯城县志》,被誉为山东名志。此后郯城断志190年。 新编《郯城县志》始于1982年5月,搜集资料2000多万字,历时19年,五易其稿,于2001年9月正式出版。 本志上限为1840年,下限为1999年,大事记延至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