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津贴,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劳动者死亡,包括因工死亡或因病死亡,以及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等情况下,其家属获得的物质帮助。它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死亡者丧葬费;二是死亡者家属的抚恤金。遗属津贴不仅有助于劳动者家属支付丧葬费用,对依靠死亡劳动者生活的遗属可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而且为后代的成长创造必要的经济条件,也有利于调动在职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和社会安定。中国早在1951年政务院公布、195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劳动部公布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中,对遗属享受遗属津贴作了明确规定。1994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再次明确“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1996年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中对于遗属津贴作了具体规定。供养亲属是指生活依靠死亡者生前供养,并符合下列各款规定之一的:①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②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