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方言及新疆话等概念在外地人看来指的常常是维吾尔语,新疆的汉语方言并不是外地人口中所谓的“新疆话”概念。实际上在官方定义上的新疆话是指新疆的汉语方言,如果要指代少数民族语言则用该少数民族语言的本名,如“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新疆方言包括兰银官话、中原官话和北京官话。198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澳大利亚人文科学院签订协议,合作编制《中国语言地图集》,随后该课题列入国家“六·五”社科重点规划项目。立项后,由新疆大学杨晓敏、林端牵头,刘俐李作秘书长,组成了以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教师和研究生为主要成员的“新疆汉语方言研究小组”。1983年开始,在新疆开展了大规模的汉语方言调查。基本上查清了全疆83个县市的音系状况(当时共有87个县市)。刘俐李、周磊根据古入声字和古平声浊母字今调类的不同,将80多个点分为三大片,然后将这三片方言置于全国汉语方言系统中,辨认他们的所属和位次,经查证后辨认其为“兰银官话北疆片(塔密片)、中原官话南疆片和北京官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