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教育是指国家对全体学龄儿童实施某种程度的普通教育。各国一般都把实施初等教育作为第一步目标,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再进一步提高要求。普及教育与以法律规定强制实施的义务教育有所不同,但是许多国家为有效地实行普及教育,通常也都以法律形式规定其义务性质,称为普及义务教育。世界上最早提出普及 6年初等教育思想的是17世纪捷克教育家J.A.夸美纽斯。世界上最早提出普及 6年初等教育思想的是17世纪捷克教育家J.A.夸美纽斯。 19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资本主义工业生产需要有文化的工人,以及工人阶级开展争取受教育权利的斗争等原因,英、美、法等国家相继开始实施普及教育。但由于这些国家存在着严重的社会、经济等矛盾,所以不可能彻底地普及教育。根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1972年估计,教育普及程度较高的美国,也还有2300万人不能看书、写字,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