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诉讼,是指行政诉讼的一种。被裁决受治安处罚的人或者治安案件的受害人,不服公安机关的申诉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做出维持或者撤销公安机关的栽决的全部活动过程。治安诉讼当事人是特定的,只能以被处罚人或被侵害人为原告,以作出治安裁决的公安机关为被告。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