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又称国会,是现代西方国家的代议机构。 议会的职权有: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批准条约权和批准人事任命权等。其中传统权力和首要权力是立法权。1立法权――即制订和修改法律的权利,包括立法创议权,通过法案权和修正权。议会的立法程序有:法案的提出、法案的讨论、法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在美国,立法提案权属于国会两院议员。在议会立法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法案的讨论。讨论法案即审议法案,一般要经过“三读”程序。在西方国家,议会通过法案的表决形式有呼声表决、起立表决、举手表决、唱名表决、点票表决、秘密投票表决(按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