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济学与法学的角度分析了信用的语义,将其界定为偿债能力的社会评价,并与商誉、特许经营资格一起归类于经营性资信范畴;在民事权利体系中,信用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资信利益,是一种与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与人身权相区别的无形财产权。文章在立法例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给予其直接保护的建议,即在民事立法中确认信用权的独立地位。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 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 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