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配偶制是指在婚姻里有多于一个配偶,不同的社会对多配偶有不同的限制或容忍。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制,这种复数形式的婚姻都称作“多配偶制”。合法的一夫多妻婚姻多存在于伊斯兰教国家当中,其特征是:这一制度,是多配偶制的通常形式,一个男人可以同时与多位女人结婚,或一个已婚男人同时与多位女人结婚。相反的形式是:一位女人同时拥有多位丈夫,即:一妻多夫制,一妻多夫制主要存在于原始社会,还保留在我国藏族、珞巴族、门巴族以及一部分纳西族中。在古时中国,一个丈夫可以同时拥有一个妻子和多个妾侍,不过除了西藏某些民族外,一个妻子却未必能够有多于一个丈夫。在奉行伊斯兰教的国家有不少都容许男性有最多四名妻子。另外,一些仍然保持原始生活状态的部落仍然保持着群婚,甚至是乱婚的制度。